旗山矿推行“安全伙伴”管理
来源: 作者: 发布时间:2008-11-18

旗山矿从今年11月1日起至12月底,在全矿(含异地)采煤、掘进、修备单位井下岗位职工中,推行“安全伙伴”管理试点活动,这是该矿进一步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责任意识和安全情感意识,传递安全压力,防范“人”的不安全行为,减少不安全单元,达到自主管理,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率、消除各类隐患、杜绝工伤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管理举措。

 为实现职工从“要我安全”到“我要安全”,从“生命安全”到“健康安全”两个观念的转变,旗山矿让“安全伙伴”成为安全管理上的“变压器”,保障安全责任和安全压力不降低的传递。其关键点是:自主结合、互相监督、现金激励、减少隐患源,最终目的是让“安全伙伴”双方成为“安全中的好伙伴、生活中的好朋友、工作中的好搭档”。该矿“安全伙伴”的组成为:同一班内的两名员工自主结对,每月签订“安全伙伴”协议,承诺为了确保两人工作期间的安全,做到互相监督、互相提醒、互保帮助,自愿结成“安全伙伴”,并约定各自的安全互保责任。伙伴甲、伙伴乙、安全伙伴所在单位以及矿安监部门均需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,协议书方才生效。

 该矿规定,结成“安全伙伴”必须具备以下条件:双方均无工伤;双方均无直接影响安全的隐患;双方均无违章;双方下井出勤均达21个班以上。实行“正向激励”,只奖不罚,具体标准为:月度内达到“安全伙伴”条件的,对“安全伙伴”双方每人奖励现金200元;没有找到“安全伙伴”的职工,可以由单位做工作结对。

相关文章
热点文章
热点图片