庞庄矿出台《中层干部绩效管理与考核办法》
来源: 作者:张浩 发布时间:2008-10-30

庞庄矿积极探索干部绩效管理新路子,日前,该矿出台了《中层干部绩效管理与考核办法》。

为全面正确地评价中层以上干部的工作绩效,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的事业心、责任感,提高整体素质和执行能力,促进工作效率的提高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,去年10月份,该矿出台了《中层干部绩效管理与考核办法(试行)》。在一年多的试行过程中,该矿注重听取干部职工的意见和建议,从实际出发,对办法进行了修改和完善,收到了较好的效果。该矿党委于日前下发印发通知,在全矿正式实行该办法。《办法》考核对象为副总、井领导、机关副科级以上管理干部,基层单位党政主管。管理和考核的内容分为工作业绩指标和能力态度指标两个部分。工作业绩指标由安全、生产、经营、党群工作四个部分组成,权重占80%;能力指标能力态度指标主要有执行能力、创新能力、团队建设能力、职业素质、沟通协调组织能力等方面组成,权重占 20%。

该管理考核办法实行百分制,根据中层干部的分管工作和部门职能特点,按照《干部绩效考核分解表》进行倒扣分,每月考核一次,并根据得分情况进行等级排序,优秀占 5%;良好占 50%;称职占 40%;基本称职占 5%。中层干部的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干部年度优劣评定、干部聘用、奖励、升降和调整岗位的重要依据。季度内基本称职者,由组织部门提醒谈话,季度有二次基本称职者由分管领导予以戒勉谈话,一年内三次评为基本称职者,采取组织措施;季度绩效考核结果,作为季度贡献奖分配的主要参考资料;对月度评为优秀者奖励200元,称职者不奖不罚,基本称职者罚 200 元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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