内蒙煤矿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不得委托报审
来源:中国煤炭报 作者:许晓东 发布时间:2008-10-15

为了进一步规范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的设计、评价报告和报审工作,提高工作效率,内蒙古煤矿安全监察局日前下发通知,要求煤矿企业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,不得委托他人报审。

通知要求,煤矿企业在申请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时,必须出具规范的煤矿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书面申请,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。不得委托他人报审。

为煤矿建设项目进行设计工作的设计单位,在上报审查时,原则上由该项目负责人进行汇报,参与设计的相关专业人员参加,当中型、大型建设项目审查时设计单位要派一名主要领导参加。设计单位不得出借设计资质。同时,为煤矿提供评价服务的各安全评价机构要认真编制煤矿建设项目《安全预评价报告书》,不得转让或出借评价资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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